上海取消电力市场价格暂不上浮规定
日前,上海市经信委发布鸿运国际:开展2021年上海市电力用户(含售电公司)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工作的补充通知,其中提到:放开清单、取消门槛。全面放开制造业企业经营性电力用户,除信用不良、违约、环保节能超标、受处罚、欠费等负面用户、不符合基本市场条件的用户外,制造业企业经营性电力用户、因承担重大活动需要、主动承担绿色电力消纳责任的电力用户均可自愿注册、自主承担市场风险、按市场规则参与电力直接交易。
与此同时,上海市经信委明确将完善机制、适度浮动。因2021年电力供应偏紧、煤电燃料成本上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鸿运国际: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规[2019]1658号)文件规定,进一步完善“基准价+上下浮动” 电力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取消《2021年上海市电力用户(含售电公司)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工作方案》(沪经信运〔2020〕1036号)中 “暂不上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