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电梯安全管理规定》明年1月1日施行
从12月21日召开的《绍兴市电梯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规定》已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将于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绍兴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第17部地方性法规,旨在从制度上破解电梯安全治理当中的难点堵点,高质量推进绍兴市电梯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随着城镇化、现代化快速推进,电梯的使用日益普遍,作为特殊的运载工具,其运行安全已成为事关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大民生问题。在绍兴,电梯保有量已达7.1万台,其中在用6.6万台,年均增速约为13%。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一直以来,国家和省均有特种设备安全的法律、法规,但没有专门针对电梯的立法,这使得实践中电梯安全管理碰到的许多问题缺乏治理解决的法律依据。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电梯安全管理法规列入年度立法计划,旨在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进一步加强电梯管理,杜绝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电梯事故。
记者了解到,《规定》共二十六条,涵盖了适用范围、职责分工、数字化建设、安全评估、土建工程建设和选型配置、信号覆盖和远程监测、相关主体和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八方面内容。其中,在职责分工方面,《规定》创新构建多元共治格局,突出了市、县(市、区)两级人民政府、职能监管部门、电梯制造单位、使用单位、维保单位、检验检测机构等各方职责,压实了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园区)管理机构职责。比如,《规定》要求将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政府安全责任考核体系,所需经费纳入财政保障,进一步突显电梯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在其他方面,《规定》强化了电梯源头管控,聚焦电梯安全管理前端环节和关键问题,强调电梯选型配置和土建工程建设要符合相关要求规范,并对电梯土建工程防渗漏保修期限、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设计施工等作出规定,通过立法“量身定制”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立法工作中。在数字化监管方面,《规定》创新电梯安全管理模式,要求构建以“一系统、一平台、一体系”为核心的电梯安全运行机制,并规定新安装的乘客电梯必须具备远程物联监测功能,实现对电梯运行状态、异常事件以及乘客危险行为的有效监测预警,着力提升电梯智慧管理水平,为加强电梯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安全监督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撑。